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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时间:2024-03-07 作者:拼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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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篇1】

物业产权所有人:

国 籍:

身 份 证: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

物业服务提供人:

法人代表: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对“长融?人和春天” ______区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富民路;南至坭兴街;西至扬帆大道;北至子材大街。

第二条 甲方所购“长融·人和春天”商品房,房屋销售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商品房位于: 区第_______栋_________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属_________结构,层高_________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最终以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四条 物业服务质量标准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一级标准执行。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五条 甲方可委托乙方对其产权范围内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甲方与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方式;

物业服务费用以甲方拥有的产权物业的建筑面积为基础,并按如下收费标准计算: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格,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住宅:

高层(8层及以上) 1.5元/月·平方米,洋房(8层以下)1.8元/月·平方米;

2、商业物业: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医保和按国家规定应提取的福利费等其他费用;

(2)物业共用部位(含物业管理用房)、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设备小型维护(如:楼道、公共区域照明灯泡、开关修理更换、二次供水、电梯以及其它公共设施维修一次性在壹仟元以下的维护)、日常维护费用;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0)其他物业服务费用开支。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缴纳起始日按以下约定:a、甲方在开发商(广西长融置业有限公司)公告的期限内接房的,物业服务费自接房之日起全额计收;b、甲方未在开发商公告的期限内接房的,物业服务费从公告中规定的接房最后期限的次日起全额计收。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商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商全额交纳。因甲方本身原因导致物业未能按时完成交付使用的,其物业服务费应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接房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使用之日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全额交纳。

甲方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甲方应将其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约定,书面告知乙方。但是甲方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约定,不能免除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的责任,在物业使用人违约的情况下,乙方追索物业服务费的第一对象仍为甲方。

物业服务费用按季度交纳。甲方或物业使用人首次应一次性预缴六个月物业服务费,以后自首次交费期满之日起按季度收取,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季度物业服务费到期之日前5天缴纳下期物业服务费用。逾期不交的应视为甲方违约。

第八条 本合同约定物业服务收费为包干制,并每年一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用中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险费用以及乙方对甲方人身安全和家庭财产负责保护和保管的费用。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协商或仲裁。同时,在本合同约定采取其他物业服务费收取方式时,乙方不受本条款约束。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 小区停车收费包括车位租赁费和车辆停放服务费。

车辆停放服务费用于车位(车库)的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等。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非机动车停车场停车停放服务费的标准:

本期物业管理范围内不允许在未经规划批准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地下室)停放非机动车及摩托车。

(二)、机动车停车场停车停放服务费标准:

(三)、小区规划停车位产权、收益权、处分权属于开发商所有,并委托乙方进行管理。

(四)、商业配套停车场所有权、收益权、处分权属于开发商所有,其停车收费另行规定。

4、对本物业区域内交通秩序及车辆停放、行驶方向等乙方有指引管理与提供有偿使用停泊场地的义务,但不承担甲方及物业使用人的车辆(含随车物品保管)保险、责任。

第十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馆属开发商所有。

开发商委托乙方对会馆全部(或部分)经营管理,乙方在委托范围内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甲方或其授权的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当时挂牌收费标准;

2、开发商承诺优惠的收费标准。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一条 甲方承接物业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公共绿化、配电、安防系统、机动车智能管理系统、康乐设施、公共路面及排水系统等;若甲方对查验结果无书面提出异议,甲方认可乙方的查验结果,应予以同意接收。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问题的,开发商应及时解决处理。

第六章 物业的装饰装修管理

第十三条 甲方(或授权使用人)对物业装饰装修的,应与乙方就装饰装修施工时限、废弃建筑物清运费用、装修管理服务费用、装修施工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等进行约定。但甲方与乙方就装修施工的有关约定,并不免除甲方因其过失行为或蓄意行为对另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或授权使用人)因在装饰装修中产生的废弃建筑垃圾(甲方袋装密封,按规定时间运至本物业指定清运点),应按约定的收费标准向乙方交纳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

第七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甲方应配合执行乙方制定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并按乙方通知予以纠正,否则应视为甲方违约。

第十六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警告、按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上诉法院等措施,制止甲方或其授权的物业使用人违反《人和春天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以便保障多数业主的权利。

第十七条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或其授权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并接受其监督。

第十八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通道、场地的,应事先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大多数业主未向乙方提交书面异议的,公示期间结束后,乙方可按公示方案开挖,并在约定期限内予以恢复。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八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按钦州市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执行。在尚未缴存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下,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消防、电梯、变压器、门禁监控系统、二次供水)等年检费由业主缴纳,中、大型维修费(一次性维修费用在壹仟元以上(含壹仟元))由相关利益的业主共同承担,物业公司在进行维修前告知相关利益业主维修费用并收取维修费用。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十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乙方乃至第三方损失。

第二十二条 甲方或其授权的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除应如实补缴所欠服务费,从欠款之日起,还将按欠款总额每日3‰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违约金。情节恶劣者,乙方有权请求有关部门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进行催交,逾期3个月仍不交纳的,乙方可向人民法院对甲方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甲方或其授权物业使用人有权就超额部分拒绝交纳。

第二十四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在乙方事先履行告知义务情况下(事先告知方式为公告),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临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对甲方或其授权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甲方或其授权物业使用人无故拒交物业服务费,造成中断正常物业服务的;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开发商公告接房期限结束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十七条 甲方与其授权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约定,不能违反本合同;甲方授权的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时,甲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的附件《人和春天业主临时公约》、《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如甲方不在所购买的物业居住生活时,以

作为接收乙方所发各项通知的指定地址;指定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否则相关通知等一经邮寄该地址即视为送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选择以下方式处理: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违约方承担诉讼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其余送相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篇2】

代表人: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怡清园业主公约》、《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怡清园业主委员会委托________公司为怡清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受托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

第二条委托服务的事项

受托方应提供以下服务: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2、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门禁、电梯等;

3、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处理等;

5、小区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

6、用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手段维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进入本小区,将在本小区内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办;

7、保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8、按北京市的政府有关规定代收、代缴水电等费用;

9、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根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限于紧急状态且不得使用器械)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向法院起诉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小区公共服务,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受托方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或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嫁给第三方。

受托方不履行上述某项义务或提前终止合同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条服务收费标准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向受托方交纳以下费用:

1、保洁费(含化粪池清掏费和垃圾清运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元收取;

2、保安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元收取;

3、小区绿化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元收取;

4、门禁、监控、消防系统运行费公共照明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元收取;

5、水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元收取,无水泵的二、三号楼不收;

6、电梯费(含电梯检验费与电梯用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元收取,无电梯的二、三号楼不收;

7、公共设施维修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____元收取;

8、管理费(含营业税与物业服务公司的利润),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__元收取;

9、供暖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个供暖年度____元收取;

10、停车管理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_________元、地下每车每季_________元收取;停车场地使用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_________元、地下每车每季_________元收取;临时停车,每次逗留时间不超过______小时的来客免收,超过____小时的按地上每车每小时______元、地下每车半小时______元收取管理费,超过半小时算一小时,不足半小时不算,大型车辆加倍。

商铺的管理费、暖气费按套内面积收取。第1-6项收费按每100平米套内面积折算为一户,电梯费暂不收取。如商铺需要经常性地使用电梯,须事先与业主委员会商定电梯费价格。

第四条交费办法

上述第1-7项收费及第9项供暖费、第10项车辆管理费应与受托方完成相关任务的支出(含提供相关劳务的工人工资)相符,多余部分受托方应交给业主委员会,归全体业主共有。停车场地使用费应于收费后按季交给产权人或共同产权人(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受托方的利润与受托方管理层的工资只能从管理费中提取。

管理费于提供服务后按季交纳,暖气费按供暖年度预交,其他费用均按季预交交。相关服务开始提供满一月后尚未交纳的,受托方可以在公告栏公示催交。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或由物业代收、代交的费用逾期的,从享受服务满一月之日起受托方可以加收滞纳金:逾期的第一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的第二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从逾期的第三个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五条家庭服务

受托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制定各种家庭维修服务的收费标准(维修辅助材料如螺丝、钉子、凝结剂等包括在维修服务费内)与保证修理质量的时间,报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公布。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受托方必须接受委托并按公布的标准收费;在保质时间内出现修理质量问题的,受托方应当免费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户可自行购买,如需受托方提供则应先跟用户就材料价格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服务标准

受托方的服务质量应达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每年进行年检并保存大、中、小修的相关记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保洁服务:居住区域的道路、楼梯每天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理居住区内公共场所的废弃物,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组织清理乱堆放的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

3、保安服务:24小时专人值守,进行日常巡查,对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紧急情况有处理预案并于事发时及时处理,配合派出所处理区内的违法现象,不得对业主及其家属使用暴力,对来犯外人使用暴力时不得超出正当防卫限度。

4、绿化管理:绿地无杂物,基本无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及病虫害现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定期巡查、检修消防设备,保证消防设备完好并有明显标志。

6、车辆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设有专人负责看管,对区内停放车辆的人为损伤与区内停放车辆的失窃负补充责任(就侵权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余的损失负责)

7、装修管理:监督业主和施工单位遵照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并对装修过程进行监控。

8、档案资料管理:设专人管理,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对物业基础资料和业主入住后的相关资料统一管理。

9、急修:_________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_______%以上;小修:_________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______%以上。

10、供暖:保证门窗长时间关闭的情况下顶楼北向房间气温不低于15度。

第七条保障措施

为保证以上约定达到目的,委托方享有下列权利:

1、审定受托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及需要业主与物业使用人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

2、检查受托方管理、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3、审查受托方的费用支出情况(管理费除外)并在小区内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群众意见的强烈程度而定)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工作的满意程度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的样本数不得低于_________人。

委托方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应履行如下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向受托方无偿提供套内面积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已提供);

2、向受托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这些材料已由开发商交给受托方);

3、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受托方催交;

4、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服务与收费遗留问题。

第八条奖惩

受托方提供服务或进行管理应尽量做到服务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使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的服务与管理满意。民意测验将对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分别按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四个指标打分后取平均值。民意测验对受托方的平均满意率达到_________%为受托方取得全部管理费的条件。平均满意率每降低_________个百分点,应扣减测验前一季度和测验后一季度的管理费各_________%.平均满意率不足_________%,委托方可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并免除负违约责任。平均满意率超过_________%,或平均满意率超过_________%且有明显的通货膨胀(_________%以上),委托方应建议业主大会适当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费标准。

第九条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

1、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到期时,任何一方不愿续约的,应当提前_________天告知对方,否则视为同意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但因服务质量太差导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抽样调查平均满意率低于_________%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条款限制。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受托方必须于_________日内向委托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委托方应当采用公告催交、出具证明材料、出庭作证等方式协助受托方追收欠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交纳的费用。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草签后需依《____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公示,公示_________天后无异议或异议者不足规定人数的,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2、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补充协议实质性地修改了合同条款的,需要完成《____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公示程序。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篇3】

甲方(物业使用者):

地址:

电话:

乙方(物业开发商):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履行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物业管理区域委托给乙方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并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

1、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维修、水、电、燃气、管道设施、公共照明等日常维护和维修服务;

2、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保洁、园林设施、文化活动等公共事务;

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管理;

4、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服务。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

1、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维修、水、电、燃气、管道设施、公共照明等日常维护和维修服务;

2、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保洁、园林设施、文化活动等公共事务;

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管理;

4、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服务。

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1、甲方应保证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与合同约定的相符,且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物业服务内容;

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与合同约定的相符,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物业服务内容;

3、甲方应保证提供的水、电、燃气、管道设施、公共照明等基础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并保证按时缴费;

4、乙方应保证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事务及时、有效地处理;

5、乙方应保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管理中,对停车费用的收取、使用、结算等负责;

6、乙方应保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保洁、园林设施、文化活动等公共事务中,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和运营负责;

7、甲方、乙方应保证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事务的投诉处理及时、有效。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2)按合同约定享受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事务;

(3)监督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

(4)对乙方的物业服务提出异议,并要求乙方改进;

(5)对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事务进行处理;

(3)对甲方的物业服务提出异议,并要求甲方改进;

(4)对甲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

第六条、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2)物业服务清单;

(3)水表、电表、燃气表清单;

(4)公共事务管理清单。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1)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2)物业服务清单;

(3)水表、电表、燃气表清单;

(4)公共事务管理清单。

第七条、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1、甲、乙双方应制定物业服务管理规章制度,并应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2、甲、乙双方应建立物业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并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3、甲、乙双方应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事务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应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物业管理服务结束之日止。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签字:

乙方(盖章):

签字:

日期:

日期: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篇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物业管理条例、_________市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_________;

2、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3、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分别为别墅_________平方米、复式别墅_________平方米、高层_________平方米、多层_________平方米);

商业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服务楼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含首层停车库);

其它面积(配电房、地下室等)_________平方米。

6、住宅户数,_________户(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业主入伙户数_________户,_________户未入伙)。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篮球场、儿童游乐园、康乐XX、中心广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本住宅区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公共区域绿化等。

6、本住宅区交通、_____行驶、停泊及管理。

7、本住宅区的安全管理,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安全监控和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小区的保安工作。

8、本住宅区的社区文化的开展建设。

9、本住宅区物业、业主、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关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的,和在本合同签订后新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a、无偿使用;

b?、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____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a、_________。

b、_________。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______%。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元;支付期限,____;方式,____;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____元,由甲方负责在____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元,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或甲方承租人违反本协议及该物业管理文件的规定属违约,若因甲方或甲方承租人违约而造成该物业管理失当或乙方的损失,甲方或相应责任人应予赔偿,赔偿以实际损失额为限。甲方或甲方承租人因违反管理公约等文件,构成的违约行为,责任方还应按该等文件规定向乙方交纳违约金。

2、若因乙方管理不当、疏于管理而造成甲方的物业的损失,乙方应负责修复。若因代表_____分之_____以上物业所有权的业主联名投诉或联名提议要求撤换乙方,乙方自愿终止本合同,将物业完整地移交甲方。

第八条?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_____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篇5】

甲方(业主):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小区物业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物业(以下简称“物业”)及设施

1.1 甲方应提供以下物业:

(1)位于重庆市x区x街道x小区x号楼x单元x室的物业;

(2)甲方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所需的其他物业及设施。

第二条 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

2.1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日常维修服务;

(2)负责甲方的公共秩序维护;

(3)负责甲方的环境卫生;

(4)负责甲方的绿化管理;

(5)负责甲方的安全管理;

(6)负责甲方的公共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2.2 乙方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为甲方提供合理的物业管理服务;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必须保证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不得损害甲方的物业或设施;

(4)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物业管理服务任务。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费用结算

4.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用,费用包括:

(1)物业管理费;

(2)公共维修基金;

(3)水费;

(4)电费;

(5)其他费用。

4.2 费用结算方式:

(1)每次结算费用以人民币(大写)X元整为单位;

(2)结算时间:自乙方收到甲方的结算单之日起,每季度一次;

(3)结算方式:

(4)由甲方直接向乙方支付;

(5)其他:

(5)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自觉按时结算,如有误差,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应履行以下权利: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2)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对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对乙方违反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对乙方的违约责任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2 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规定,维护物业管理秩序;

(2)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3)按时履行其他合同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乙方应履行以下权利:

(1)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3)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对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对甲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对甲方违反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对甲方的违约责任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2 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规定,维护物业管理秩序;

(2)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3)按时履行其他合同义务。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7.1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7.2 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均可以变更或终止,但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变更或终止协议。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署补充协议。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签字:

日期: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篇6】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地 址:

邮 编: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地 址: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邮 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一) 小区: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坐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风道、共用照明、配电系统、电梯、二次供水加压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等)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不含法规规定的大中修理及改造更新)。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护管工作,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补充:甲方在乙方正式进驻前应完成如下基础工作

1)管道疏通,清理垃圾,化粪池清掏完毕(甲方监督完成)。

2)地上停车棚改造增设完毕(为止甲方执行确定,日期待定),地下车库非机动车停车位选址完毕。

3)围栏上增设铁丝网,缺损围栏及照明修复,

4)监控设备(包括地下车库的监控设备)维修完毕。

5)各单元门禁对讲系统、闭门器和楼道维修完毕。

6)小区公共照明及其他公用设施设备维护完毕(车道闸、刷卡机、起落杆、(RF或蓝牙)车辆感应器、任性门禁翼闸系统、水泵、变频柜等)

7)小区道路缺损及沉降地面修复工作。

8)给排水管网检修完毕后移交。

9)小区全部消防设施有甲方负责协调高耸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完善和通过消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作,乙方予以必要的配合。

10)物业费及相关费用(电梯、水泵房、照明、空调等全部公共能源费用)由甲方与上任物业公司结算完毕后在小区公司两周,并准确核算后移交乙方。

11)因本小区代为管理运行,热力贵公司不负责本小区供暖。小区供暖由乙方代为管理运行,供暖产生所有费用和收取的哦个年暖费

12)甲方应协调卫生所和酒店,与本小区连接部位采取封闭措施,以保障本小区业主财产和人身安全不受外来侵害,乙方不对通过上述2处场所进入本小区的外来侵害事件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率计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不定期检查乙方物业服务质量,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属实的,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甲方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劝阻、仲裁等相关合法催缴催改措施;甲方并对上述事宜负有协助配合义务。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不低于200平方米。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起一月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承租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届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乙方利用共用部位开展多种经营收入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归属全体业主所有。该款项专项列支,除开展各种社区活动和节假日活动的经费支出外,优先用于补充小区公共应急抢修费用,结余部分转作专项维修资金。

7、负责协调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一般采取联合下文(盖公章)方式,特殊情况甲方应乙方要求给予必要协助。

9、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10、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服务不到位、不及时,不尽责等消极怠工行为及产生的不良后果,按照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进行一次性(100—500元)罚款,该款项专项列支,由甲方决定使用。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助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以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六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明细。

8.对本物业的公用部位和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建完善配套项目或开展多种经营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按照《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第六条 管理目标及达标约定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甲方提供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共用部位通过竣工验

第七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服务收费选择包干方式收取,按照一年一交的时间标准收取;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按业主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1)高层住宅: 元/月﹒㎡,电梯电费和二次加压供水电费按照实际能耗和用户用量分摊收取。

(2)、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电梯电费和二次加压供水电费,按实际能耗和用户用量分摊收取。

(3)、住宅空置房(已上房业主长期未住)的物业费由甲方通知业主及时缴纳,3个月不交的,甲方应协调业主缴纳,协调无效的情况下,乙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催缴。

(4)、地下车库售车辆车位服务费,按 元/个/月,一次性按照全年 元/个支付给乙方。

(5)、办公楼由乙方承担的维修养护工作,甲方承担维修养护产生的人工费和配件更换费。

(6)、甲方负责承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急更换及改造、抢修费用,上述事宜乙方应配合甲方工作,甲方有权对上述费用及方案进行审核。

(7)、合同期内本小区垃圾清理清运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不受外因变化影响。

(8)、在保活期内,草坪补植及开春后木本植物补种费用,由甲方负责。

2、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固定资产折旧 与低值易耗品摊销;

(9)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0)法定税费;

(11)物业管理企业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3、为保证物业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顺利进行,乙方为项目配备必要的物业管理办公设施。

4、为保证小区物业服务正常开展,甲方应按照约定对部分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改进。改造标准应不低于创建市级优秀住宅小区的标准执行。具体施工改造工程应于本合同签订日内完

5、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6、房屋建筑(本体)有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小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济宁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乙方进行施工,协调业主配合维护。没有交存维修基金的维修改造费用,由相关受益业主分摊。

7、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一年一次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 前履行交纳义务。

8、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9、利用储藏室和车库改作住宅或者经营用途的,按住宅或商业物业标准收取服务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占用小区和楼道内共用部位存放杂物的,应立即清理。占有共用部位经营活动的,需按照物业公司划定区域范围有序经营,并交纳物业服务费补充小区排污、维修等支出。

10、对违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规定的物业使用人、业主,乙方可根据《__省物业管理条例》、《__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业主管理公约等规定进行处理。

11、禁止个人在小区内私自从事收费的房屋中介业务,及房屋租赁咨询和广告代理业务。上述业务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负责追究相关责任方责任。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期限,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

2、本合同期满前 个月,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3、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4、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

5、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6、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侵害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8、本合同内容与国家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冲突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9、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物业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备注:以下情况,甲方应配合乙方联合下文和提供必要的协助。

1、违规占用公共区域摆放杂物。

2、公共区域乱张贴宣传广告问题,户外广告牌乱放,建议统一更换铝塑板广告牌。

3、擅自改变住宅用途及的拒交相关物业费问题。

4、创建文明居住环境中,部分生活陋习问题(大声喧哗、车辆乱鸣笛、乱撞杆、居民随手扔垃圾等)。

5、违规饲养宠物及家禽家畜的问题。

6、建筑物共用部位违规使用及侵犯共用权人相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问题。

7、如对本合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异议,可对本合同所计费的物业类型按__市物价局、_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篇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1.1 甲方应提供以下物业管理服务:

(1)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巡逻维护;

(2)对小区绿化、环境卫生的日常维护;

(3)对小区公共秩序、保安、停车管理等服务;

(4)为小区业主提供相关服务,如业主委员会的组建、选举、管理等工作;

(5)其他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事项。

1.2 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事项和标准;

(2)遵守国家、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等相关规定;

(3)保证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

(4)及时提供必要的信息;

(5)其他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事项。

第二条 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1 乙方应提供以下物业管理服务:

(1)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巡逻维护;

(2)对小区绿化、环境卫生的日常维护;

(3)对小区公共秩序、保安、停车管理等服务;

(4)为小区业主提供相关服务,如业主委员会的组建、选举、管理等工作;

(5)其他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事项。

2.2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事项和标准;

(2)遵守国家、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等相关规定;

(3)保证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

(4)及时提供必要的信息;

(5)其他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事项。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3.1 甲方对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负责,应当确保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并承担因管理不善导致的损失。

3.2 乙方对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负责,应当确保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并承担因管理不善导致的损失。

3.3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等相关规定,确保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

3.4 甲、乙双方应当妥善管理好物业管理区域,确保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秩序和卫生。

3.5 甲、乙双方应当妥善管理好物业管理区域的水、电、气等能源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收取费用。

3.6 甲、乙双方应当妥善管理好物业管理区域的文件、资料等,确保物业管理区域的顺利运转。

3.7 甲、乙双方应当妥善管理好物业管理区域的相关费用,确保物业管理区域的经费开支合理、合法。

3.8 甲、乙双方应当妥善管理好物业管理区域的相关事项,确保物业管理区域的正常运转。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4.1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甲方收取,费用标准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收取。

4.2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收取,费用标准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收取。

4.3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应当合理、合法,不得随意减免。

4.4 甲、乙双方应当妥善管理好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确保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支出和收取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

5.2 甲、乙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不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约定,导致物业管理区域无法正常运转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3 甲、乙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时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导致物业管理区域无法正常运转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4 甲、乙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妥善管理好物业管理区域,导致物业管理区域发生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5 甲、乙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未遵守国家、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等相关规定,导致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6.2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应当遵守国家、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等相关规定,确保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

6.3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7.1 其他约定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标准、时间、地点、人员等符合甲方的要求,并应遵守国家、重庆市的有关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和规定。

1.2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标准、时间、地点、人员等,由乙方在合同书中明确说明。

第二条 服务费用

2.1 乙方应向甲方收取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以下方式计算:

(1)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网络费、维修费、清洁费等。

(2)维修基金:

甲方应向业主收取的维修基金,用于支付小区内的维修费用。

2.2 物业服务费用、维修基金的收取,由乙方在合同书中明确说明。

2.3 物业服务费用、维修基金的支付,按以下方式执行:

(1)物业服务费用的支付,由业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自行支付。

(2)维修基金的支付,由业主在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会议上决定,并应在决定后3日内,将维修基金转入物业公司账户。

第三条 服务期限

3.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物业管理服务为止。

3.2 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物业管理服务资料。

第四条 保密条款

4.1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数据等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4.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甲方信息、资料、数据等。

4.3 违反保密条款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必须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5.2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维修基金的,乙方有权拒收物业服务费用、维修基金,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3 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按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

6.2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2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重庆市的有关法规、政策和规定,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7.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字:

联系方式:

乙方:(盖章)

签字:

联系方式:

二0二0年五月一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篇9】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进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此物业位于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号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实际面积高于或者低于合同规定面积,均以此标注面积为准,不作调整)该房屋的土地证证书编号,______,房产证证书编号,______房屋主体建筑结构为______结构;经甲方及乙方共同签章确认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等。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_____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

3、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等。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5、交通与_____停放秩序的管理。

6、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7、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三条?物业费用及缴纳方式

1、甲方按年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向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用______元人民币(______元)此费用包含第三条所列各项委托管理事宜及下列费用,采暖费,电梯费,停车场的使用费,其他未列入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施的维修养护,由甲方自行负责,在甲方提出委托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_____。

2、甲方应严格按照以上条款要求的缴纳方式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否则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取消合同,有权强行将甲方商品清除,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委托管理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随时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2、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如拖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使用物业内的各类图纸,含装修改造图,电路图,上下水改造图,广告审批图,消防改造审批手续等,以上各类图纸以甲方使用此物业_______日内交给乙方。

4、及时与乙方沟通本合同执行期间所发生的其他问题。

5、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2、选聘专业人员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3、乙方有权对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5、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在合同执行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提前支付的相关费用。

2、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但乙方需退还甲方已经提前支付的相关费用。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非因甲方过错原因而依法被政府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或拆迁的;

第八条?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及规定严格执行。

2、甲乙双方就履行合同及本协议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在此之前签订的一切协议如与本协议有矛盾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之后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及相关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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