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字文 >地图 >工作总结 >

矿山建设应急预案

矿山建设应急预案

时间:2025-05-08 作者:拼字文

相关推荐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矿山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矿山建设应急预案 篇1

一、编制目的

为防止尾矿库发生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尾矿库汛期防汛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预案适用于xx有限公司铁选厂尾矿库汛期防汛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及救援工作。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总指挥:选矿车间主任

负责尾矿库隐患整治、汛期防汛、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重大事故救援和人员车辆组织调配及周边人员疏散等工作。

成员:

(1)抢险队

队长:选矿车间副主任

副队长:选矿生产段长

队员:公司选矿厂在职员工(30人),必要时动用坑口在职员工。

职责:负责现场所需抢险物资的搬运及现场抢救工作。

(2)设备、设施抢修队

队长:钳工班副班长

队员:钳工班9人

职责:对事故现场的设备、设施进行抢修。

(3)通讯和安全保卫队

队长:选矿电工副班长

队员:电工4人,警卫5人。

职责:负责现场用电和通讯设施的完好,指挥部与各队的联络,防汛用车和事故现场的保卫工作。

(4)运输队

队长:运输车间主任

副队长:运输车间副主任

队员:车队员工26人,车辆10辆

职责:负责指挥铲装设备的现场抢险和抢险物资的运输,通往尾矿库公路的畅通。

(5)救护队

队长:化验班长

队员:化验班3人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救护。

(6)下游居民撤离工作队

队长:选矿生产段长

副队长:选矿生产段长

队员:公司配备2人,1辆车

职责:负责险情发生时,动员下游居民的撤离工作和有关协调工作。

(7)事故处理队

队长:安监科长

职责:负责事故的现场调查、组织事故分析和事故的上报。

三、尾矿库安全防范措施

选矿厂尾矿库由专人负责进行管理,调整好放矿位置,采用小管分散放矿,确保子坝高度,并做到均匀放矿,使滩面形成一定坡度,确保有足够的安全超高,保证有足够的干滩长度并做好尾矿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1)执行公司制定的尾矿库安全管理细则,对尾矿库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为:子坝高度、干滩坡度及长度要符合防汛的要求。坝面防汛以及坝坡面发现堵塞、冲沟、管涌、滑坡等现象,要及时进行处理。检查回水设施,防止堵塞,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选矿厂应在汛前做好防汛演练。

(2)尾矿库安全管理细则。

(3)防汛物资的准备。

由选矿厂将尾矿库防汛所需各种物资计划报公司供应科,经总指挥批准后,由供应科采购交选矿保存。考虑到尾矿库道路难走的问题,选矿厂提前将砂石料和部分物资运至尾矿库保存,以备发生险情时抢险之用。

(4)在尾矿库山顶安装报警装置,并使下游居民都知道报警信号的声音,听到警报及时撤离。

(5)下游撤离工作队提前与当地政府和下游村民做好防范工作,一旦有险情发生,及时通过当地政府协调做好人员撤离工作。

此预案由总指挥下令启动并上报主管部门,必要时向主管部门申请外援。

(6)避灾路线及方案

为保证在灾害发生时,人员能及时有序地撤出,要制定紧急避灾路线,保证尾矿库一旦发生事故,救援人员能沿避灾路线迅速撤离现场,下游居民能沿避灾路线撤离到安全地点。

四、启动预案

尾矿库如遇特殊情况(渗漏、滑坡等情况),首先值班人员向当班工段长报告,由工段长报告车间主任,车间主任再报告选矿生产副矿长,由选矿生产副矿长报告矿长(总指挥),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勘察,核实险情,根据实际情况,险情不会对周边村庄造成影响的,也没有人员伤亡,启动内部第二分部、第三分部应急救援。

现场指挥由二分部生产副矿长统一指挥。施工中安全由两个分部安全员全权负责。二分部装填砂石料,三分部运输,进行封堵,同时通知选矿停产,职工撤到安全地带,并派专人设置警戒,通知相关部门。

五、应急救援指挥与控制

(1)应急总指挥地点设在公司办公室,分部指挥地点设在尾矿库值班室和采区值班室。

(2)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一旦事故发生,需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时,由总指挥下令启动。

(3)各应急专业队应急反应:接到通知后,各应急专业队要明确灾害的情况及自己担负的'任务和职责,按要求有序地完成所担负的任务。

(4)企业外援助:当企业内部的救援力量、设备不足时,由总指挥部向主管部门申请外援。

六、应急培训、训练和演习

(1)全员培训

让所有员工都知道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在事故发生时知道如何采取应急措施。有针对性地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进行演练。

(2)应急专业队培训

对各应急专业队进行培训,熟知自己的岗位责任、抢险任务,以及各专业队之间的紧密配合。

(3)训练和演习

各应急专业队要组织训练,熟练掌握应急抢险业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模拟演习,通过演习找出不足,及时修改预案。

七、生产恢复

事故的生产恢复,以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为恢复行动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查清事故的原因。重新进入事故现场,要进行危险程度评估。

八、防汛物资准备

草袋:15000条,铁锨、镐各30把,砂石料200立方米。

矿山建设应急预案 篇2

为保护幼儿生命安全,促进幼儿健康成长,为幼儿园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的重大职责和义务。为确保幼儿安全,在发生火灾时,能迅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幼儿避险,最大限度地减少幼儿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消防部门的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情景,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消防应急组织机构,落实人员分工,明确职责要求。

(一)成立由园长、保健人员、各班班主任组成的防火领导小组。

(二)后勤人员组成灭火行动组,进取协助专业灭火人员的。工作。

(三)各班教师、保育员负责疏散引导幼儿。

(四)保健大夫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二、日常工作的要求

(一)设定防火的报警点。防火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消防栓处于开启状态,绿色通道标志明显,每班配有紧急疏散图。

(二)幼儿在园活动时,活动室前后门、走廊门必须处于打开状态,各通道必须坚持畅通。

(三)食堂的操作间、加工间坚持通风。排油烟机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四)加强对幼儿和工作人员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工作人员做到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资料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景下的逃生技能。

三、报警和火灾应急处理

(一)发现火灾,必须立即拨打119报警。在报警电话中,要说明以下情景:起火单位、位置、着火物、火势大小、火场内有无化学物品及类型、着火部位、报警人姓名、单位及所用电话等,并派人员在醒目处等候接车。

(二)报警的.同时,开启消防电源,打开应急照明设施和安全疏散标志。

(三)消防人员到达前,由灭火行动组尽力控制火势蔓延。

(四)若火场内有人员,则应用灭火器具减弱火势对人员的威胁,全力疏散、抢救人员脱险逃生。

(五)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发生爆炸事故、烧毁重要物资、构成大面积燃烧等影响全局的情景,应列为主要方面予以处理。灭火行动组应分秒必争,迅速行动,找准着火点,果断扑救,抓住时机,不等不靠,为继续开展全面深入的扑救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坚持道路畅通,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六)扑救固体物品火灾,使用灭火器;扑救液体物品火灾,使用灭火器、沙土、湿的棉被等,不可用水。

(七)不得组织幼儿灭火。

(八)及时报告主管单位领导。

矿山建设应急预案 篇3

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河东区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政府成立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供电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

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医疗救护组

由区卫生局牵头,具体负责组织专家、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防疫工作。

3、事故抢险组

由区安监局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

4、物资供应组

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5、技术资料组

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具体负责提供有关资源开发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6、后勤保障组

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7、善后处理组

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8、新闻组

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接待新闻媒体记者和对外发布信息,及时了解并提供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抢险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危险性评估

非煤矿山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河东街道、付庄街道、册山街道、罗西街道、双月湖街道、汤庄街道境内的采石厂。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坍塌、火药、放炮等。

矿山建设应急预案 篇4

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生乡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不足3人但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乡政府成立新生乡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乡政府乡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乡财政所、乡卫生院、乡民政办、乡国土所、供电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全乡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全乡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指挥部下设5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由综治办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医疗救护组。由乡卫生院牵头,具体负责组织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防疫工作。

3、事故抢险组。由乡指挥部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

4、物资供应组。由乡财政所牵头,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5、善后处理组。由指挥部牵头,乡民政办、财政所、综治办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三、危险性评估

非煤矿山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肖家沟碎石厂、青丫口两处条石厂、高兴村条石厂、高兴村卷石厂。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坍塌、火药、放炮等。

四、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一)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以各企业自备为主。

(二)救援物资和设备的调运。根据救援的需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随时调集全乡各矿山企业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1、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报告乡政府,乡政府在1个小时内报县政府,并按程序上报。

2、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上报乡政府。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所在地村、组和事故发生单位要保护好现场,配合综治办做好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

(三)通讯联络

乡政府值班室电话:XXXXXXXX。

六、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乡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报告乡政府主要领导,同时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并组织专业救助力量赶赴现场实施救护。

(二)应急救援措施

现场抢救工作应在现场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现场抢救应根据坍塌范围、爆炸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运抢险救援物资和设备(吊车、起重机、挖掘机等),及时、有效地抢救遇险人员,减少伤亡,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抢险救灾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迅速抢救遇险的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进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新的事故。

矿山建设应急预案 篇5

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水平,为了加强对矿山事故的有效控制。保证人民生命、财富平安,维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平安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决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特大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平安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矿山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市平安和稳定。

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本市矿山基本情况

基建矿井11对)现有非煤矿103户。煤矿主要分布在华坪县,本市矿山涉及现有煤矿矿井136对(其中生产矿井125对。其次是宁蒗县、永胜县、玉龙县。非煤矿山分布在全市一区四县,其中以采石场占绝大多数,另外还有铁、铜、锰、硅等多种金属矿。

三、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矿山事故主要有瓦斯及煤尘(爆炸、中毒、窒息、燃烧)坍塌(冒顶、片帮)机电、运输、放炮、水害(地下透水、地表水害)火灾、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高处坠落、尾矿库跨坝。其它主要原因又分为人为操作失误、设备缺陷和自然灾害。

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事故频发并易引起特大事故的主要是煤矿冒顶片帮即顶板事故、瓦斯事故,针对事故不同类型。即瓦斯和煤尘燃烧与爆炸,中毒与窒息,煤和瓦斯突出。运输伤害,即运输过程中的挤、乱、撞、压、颠覆等,另有渗水、放炮、火灾、物体打击、高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也易发生。其中,井下的事故远高于露天矿,煤矿事故远高于非煤矿,井下和煤矿极易发生特大事故。

四、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矿山事故根据行业分为煤矿事故和非煤矿事故;根据事故现场分为地面事故和地下(井下)事故。

(一)地下(井下)事故。地下事故往往是危害大、损失严重、抢险施救难度大、要求高。特别是煤矿事故,极易发生地下重大灾难。

(二)地面事故。抢险施救相对容易。其它一般事故较多。

五、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一)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负责组织实施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成立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单位:

(二)指挥部职责

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矿山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全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系统、各区县应急演练。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市政府办公室:衔接矿山事故演讲;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演讲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市平安生产监管局:负责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区县、各矿山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及时向省安监局报告。

3.市经委:协助市发改委负责应急救援物资供应、组织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

矿山建设应急预案 篇6

随着全球气候的变化,极端天气事件频繁发生,特别是在雨季,矿山地区的洪水灾害风险也大幅增加。矿山是工业生产的重要基地,一旦遭受洪水灾害,除了影响企业生产和经济效益,还会对周围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稳定造成危害。为了预防矿山区域发生洪水灾害,保护矿山和周边地区的生命财产安全,矿山应建立完善的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一、矿山环境及气象特点分析

矿山是一种天然的地质地形,通常出现在地表下,矿山的地形特点主要是山脊、谷地和河流,由于土地的不平坦,地形和地貌的多样性,使得矿山在雨季发生洪水、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难以避免。

气象观测数据显示,矿山地区雨季出现的强降水主要发生在6月至8月,雨量最大的区域主要是在矿山附近的山区,持续时间一般为1——6小时,每小时大多超出50mm,累计降雨量可达200——300mm,雨量集中,短时间内多雨的天气现象会严重影响矿山区域的安全。

二、矿山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的`编制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矿山防洪防汛应急预案应依据矿山地质地形、环境和气象等方面的科学数据进行编制,预案应具有操作性、实用性和指导性,能够较为详细地规定应急措施和预警机制。

(二)灵活性原则

矿山防洪防汛应急预案应尽量适应不同阶段、不同的灾情情况,预案应当灵活性处理。

(三)综合性原则

矿山防洪防汛应急预案应充分体现社会、经济、环境、政治等多方面的综合性要素,防范的时候应该考虑到人、事情和财产等多方面。

三、矿山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的制定步骤

矿山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的编制需要科学、系统、全面的操作步骤,应按照“预案编制、试运行、修订、完善”这一流程进行。

(一)预案编制

制定防洪防汛应急预案应遵循基于灾害风险评估、科学实证、预警机制和防洪防汛技术设施等的原则。

此外,在规划预案实施时,需要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和相关管理制度,为应对灾害应急和管理提供科学的技术和管理手段。

(二)试运行

在预案实施初期,需要针对预案中的任务进行试运行,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推进,做好应急预案的调整和完善,保证预案的有效性。

(三)修订

定期检查和修订矿山防洪防汛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完善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健全并严格执行应急计划和措施,确保防洪防汛预案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四、矿山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应急预案的指挥制度

矿山应当选一定的负责人负责防洪防汛应急工作,并建立应急指挥组,制定出完整的指挥制度,确保指挥有序,协调一致。

(二)应急预警制度

建立完整的监测膜预警体系,根据矿山区域的特点,制定详细的预警分析规定,建立灾害预警发布系统,确保及时、精确、准确地传递预警信息。

(三)人员管理

在应急预案制定过程中,需建立依据应急预案制定的应急人员岗位,规定岗位职责,建立应急人员体系,保证矿山在灾害发生时能对人员进行科学、有序的疏散和转移。

(四)物资准备和防洪防汛技术设施建设

矿山应制定物资储备计划,确保灾害发生时能有效地使用物资。建立防洪防汛技术设施,矿山要合理规划和巩固矿区的水利工程、排水设施、环保设施等基础设施,确保水流正常、排水通畅等基本条件。此外,在预案中还应制定洪水应急抢险计划,确保在灾害发生后能够第一时间对险情进行处理和抢险。

五、预案实施时应注意的问题

矿山制定防洪防汛应急预案后,还需要及时落实,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能够有效地实施。在实行预案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人员的协调配合

作为矿山防洪防汛应急预案最核心的内容,需要在预案实施过程中加强协调和配合,构建协同机制,确保所有的当场人员能够协调配合,积极抢险救援,保护生命安全。

(二)修订和更新

矿山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的实施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不断进行修订和更新,新的情况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让预案在实施过程中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应急演习

定期进行应急演习和实践操作,检验防洪防汛预案的实际效果,保证在灾害发生时各项措施能够得到实时的执行。

六、总结

矿山是我国重要的煤炭等矿产资源的基地,同时也是环境敏感区的一个重要领域。为了保护矿山和周边地区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建立完善的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矿山防洪防汛应急预案应符合科学性、灵活性和综合性原则,制定过程应遵循预案编制、试运行、修订、完善的流程,确保矿山能合理使用物资,并确保矿区水利工程、排水设施和环保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应急预案实施涉及人员、技术和设备等多方面的问题,要注意人员的合作协调,及时进行修订和更新,定期进行应急演习,检验防洪防汛预案的实际效果。只有这样,矿山才能应对自然的威胁,保护矿山和周边地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矿山建设应急预案 篇7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xx县2008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所有突发地质灾害,尤其是场镇、各中小学校、重要工程设施、主要交通干线、居民集中地等重点区域和部位,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XX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二)县XX调整充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抢险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县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示精神,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县范围内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和组织各部门紧急救援;协调武警、消防中队参与地方抢险救灾;处理其它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县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乡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县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县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县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县指挥部的日常事务以及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整理归档;指导各乡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各乡镇XX参照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三、预防预警

(一)已有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治理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公路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不稳定斜坡以及易发生石块崩塌的路段,责成建设或项目法人单位及时治理,确保安全。

风景区管理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区(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风景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工程治理。

相关乡镇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治理。

(二)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

县国土资源局和相关乡镇XX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监测,发现险情要及时向县XX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性组织避灾疏散。

(三)发放防灾明白卡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县国土资源局和乡镇XX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四)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县国土资源局和气象局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县XX,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XX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1.速报时限要求。县国土资源局接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速报县XX和市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到出现中型、小型地质灾害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县XX和市国土资源局。

2.速报内容。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险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 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五、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一)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

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乡镇xx县XX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乡镇XX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工作,在县XX的领导下,由本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县公安、武警、国土、建设、交通、水务、民政、气象、救灾等有关部门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加强监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二)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

出现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乡镇XX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工作,在县XX的领导下,由辖区乡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本地国土、建设、水务、民政、救灾等有关部门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加强监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三)应急响应结束

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经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批准,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六、部门职责

(一)紧急抢险救灾。县公安局负责调动公安、武警、消防部队帮助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及时消除隐患。 县规划和建设局、水务局、安监局、县供电有限公司、天然气公司、消防等部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气、供电等设施免遭损毁;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气、供电、水利等设施,保障正常运行。县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做好旅游景点游客的疏散工作。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和帮助灾区修复受损毁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上学问题。

(二)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地质灾害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县水务局、防洪办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如发生的地质灾害可能造成次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水、气、渣),县环保局负责配合进行水、气、辐射环境应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环境污染危害。

(三)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县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并根据需要对灾区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县畜牧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县药监局负责组织应急疫苗、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经济和商务局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

(四)治安、交通和通讯。县公安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恶意扩大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的违法活动;迅速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县交通局负责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县电信分公司、县移动分公司、县电力公司负责尽快恢复受破坏的通信和电力设施,保证应急指挥信息通信电力畅通。

(五)基本生活保障。县民政局、救灾办负责协助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强对救灾款和救灾物质的分配、发放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六)信息报送和处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以及诱发因素;组织应急监测,实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并报告县指挥部;县广电局根据县指挥部的要求,发布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

(七)应急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七、其它职责

县武警中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规定,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等工作。

八、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社)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各乡镇XXxx县级相关部门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二)通信与信息传递。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建立覆盖全县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三)应急技术保障。由县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国土所分别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矿山建设应急预案 篇8

矿井火灾隐患的危害比较严重,所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井下的环境比较复杂,施救条件有限,给井下火灾事故的抢险工作带来很多不利因素,而且火灾事故是属于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下发生的,也是经常被忽视的。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角度必须制定火灾应急救援预案,下面主要针对我矿井下火灾事故如何采取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必须加强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提高对火灾事故严重性的认识,同时制定井下火灾隐患及其预防措施,为了预防井下火灾事故的发生和规范井下火灾事故的预防和管理特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安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针对煤矿井下火灾事故突发性强、情况复杂、救灾困难的特点,集中煤矿和社会各部门和各方面的力量,建立、健全井下重大火灾事故救灾应急处理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充分利用现有的装备和器材,快速反应,迅速出动,全方位做好井下重大灾害事故救灾处理工作,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基本原则

(一)主动报告灾情原则。建立完善的通讯系统,矿内外、井上下和主要作业地点通讯必须畅通。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时,必须向煤矿安全主管部门汇报,同时向矿山救护队报警,简要说明矿井的地理位置,发生事故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及入井人员等情况。

(二)快速反应原则。接到事故通知后,本矿立即成立救灾指挥部,要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事故抢救,通知矿山救护队、煤炭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当地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

(三)迅速抢险原则。指挥部要根据现场事故情况,快速准确制订救灾方案,本矿参加救灾抢险的人员要配合救护队等有关部门争分夺秒地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拖延时间。性透水事故后首先考虑到通风系统正常运行,防止烟流逆转,防止引起瓦斯爆炸,最大限度把事故的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四)突出重点原则。首先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同时,要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的扩大和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

三、基本情况

炉房沟煤矿建于1996年6月,20xx年3月投产,年生产规模6万吨。设计能力9万吨/年。登记注册经济性质为私营独资企业。

采用斜井开拓,开拓方式:斜井开拓。矿井有三个井口:主斜井:井口标高+1850m,断面为2.8×2.8m,用于进风、运输煤、矸和辅助材料;副斜井:井口标高+1850m,用于进风、行人。风井:井口标高+1860m,断面为3×2.8m,用于回风;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抽出式通风,由主斜井和副斜井进风,回风井回风。风井安设两台主要通风机,型号均为FBCZNO.14/2×45,功率为2×45。一台运行一台备用。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较简单,井田范围内水系不发育,无溶洞与暗河。矿山范围及附近无常年性地表河流,矿山为基岩裂隙、溶隙充水矿床,大气降水或岩溶管道水为主要的充水水源,但外围有季节性溪沟存在,故地表水体对矿坑有潜在充水影响。煤层顶板无明显的隔水层,不存在承压水,矿井投产后开采的一采区位于矿井浅部,无自身老空积水;与相邻煤矿因留设足够的隔离煤柱,故不会遇到他矿的采空区。矿井浅部过去虽有零星小窑开采,因其条件制均在地表附近开采,且历时较久,均已填平夯实,故对矿井开采不会构成重大威胁,矿井设计正常涌水量10 m3/ m,最大涌水量仅30 m3/m。

根据矿井地理环境,煤层赋存状况及开采条件确定,矿井属于低瓦斯矿井。

四、井下火灾事故的应急救工作指挥系统

成立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指挥部: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的人员召集

1)井口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火灾事故的信息时,必须由矿长及时通知井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应急抢险领导小组的成员迅速到矿参加事故抢险工作。

2)由矿长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援助。有必要时召请就近大矿的救护队支援。

3)井下火灾事故发生后,井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通知井下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能采取直接灭火措施的必须要及时灭火,防止火灾事故的扩大。

4)及时通知受火灾威胁地点的作业人进行紧急撤离到安全地点。

六、及时召请医疗部门到矿准备开展急救工作

矿长请求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召请就近的医疗机构到矿做好伤员的急救,以保护井下作业人员出井后全体人员的安全健康检查和及时治疗,确保人员身体健康。

七、井下发生火灾事故后的临时处置

井下发生火灾事故后在能采取直接灭火措施的必须要及时灭火,防止火灾事故的扩大,不能采取直接灭火时,电气火灾发生时要及时想办法切断电源,在电源未切断以前严禁用水直接灭火,要及时将作业场所受威胁的全体人员进行紧急疏散至安全地方,并及时通知地面调度室报告矿长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情况危急时将井下全体作业人员全部撤到井外。在井下受伤的人员要及时送出井外进行急救。

八、应急部门人员的职责人分工

(一)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主要由矿长、工程技术负责人、跟班矿长、安全员、瓦检员、电工及地面管理人员组成。矿山救护队指导和协助本矿救灾指挥部的工作,根据现场指挥部制定的救灾方案,制定出具体的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完成对灾区遇险遇难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负责提供救灾必备的技术资料,主要有矿井通风系统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供电系统图,井下电话的安装地点,井下消防洒水、排水、压风等管路系统图、井上下对照图(标明井口位置、标高、公路、水井、储水池等)、矿井水文地质图、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同时根据入井人员的挂牌和领取矿灯情况,查清入井人员的人数和姓名,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救护队营救方法。

(二)后勤保障组。由王玉派负责,矿井救灾所需各类物资、器材的筹备和调运,解决好救灾人员的食宿等问题。

(三)保卫组。发生重大事故后要及时报告当地派出所或公安部门,同时本矿治安人员要负责治安保卫,维护矿区的正常秩序,严格监护爆炸物品,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非救灾人员逗留、围观和入矿。

(四)医疗救护组。本矿发生事故后要立及报告县(区)医疗卫生部门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和伤员转运工作。

(五)善后处理组。负责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理、家属的安置及社会稳定工作。

九、井下发生火灾事故后的处理措施

(一)井下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最先发现火灾的人员,应首先切断火灾电源,尽可能直接灭火,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说明事故地点、性质、范围、程度等情况。

(二)立即通知救护队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先撤出灾区受害人员,并通知井下受火灾威胁区的人员撤出地面。若实情危急,一时难以撤到地面,可就近进入避难所避灾待救。

(三)救灾人员必须弄清发火地点、受灾范围、有毒有害气体和巷道完好情况,迅速确定灭火措施。若发火点在进风口附近时,现场指挥应使采掘回风短路后,立即命令主要通风机反风;若火源点在采掘区,应尽快使风流断路,让烟流直接从回风井排出,严禁瓦斯进入火区引起爆炸。

(四)处理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火灾区时,必须加强通风,防止瓦斯积聚,以免引起瓦斯、煤尘连锁爆炸事故。

(五)对于一般火灾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对于电源火灾,必须切断电源,只能用干粉灭火器和砂子灭火,当井下火灾发展到不能直接扑灭时,应迅速采了隔离法灭火,在通向火区的巷道中建筑密闭墙,停止向火区供风。

(六)撤退通路堵塞时,应立即进入避难所,进行自救或等待救护。

(七)通风方法的正确与否对灭火的效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发生火灾时,常采取的通风方法有正常通风、增减风量、反风、风流断路、隔绝风流、停止风机运转等。不论采取何种通风方法都必须满足:

(1)不使瓦斯聚积、煤尘飞杨而造成爆炸。

(2)不危及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

(3)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聚积地域,也不使超限的瓦斯进入火区。

(4)有助于阻止火灾扩大、压制火势、创造扑灭源的条件。

(5)防止再生火源和火烟的逆转。

(6)防止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

(八)为接近火源、救人灭火,应及时把弥漫于井巷的火烟排除。

(九)扑灭井下火灾的方法有直接灭火法(用水灭火、惰气灭火、泡沫灭火等)、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综合灭火法(注泥浆和注砂、均压、分段启封直接灭火等)。发生火灾时,应根据火灾地点、范围、强度等情况具体确定。

(1)用水灭火时,要求有充足的水量,保证不间断供给;有正常的通风 ,使火烟和水蒸气能顺利排出;灭火时应由火源边缘逐渐向中心喷射,以防产生大量水蒸汽而爆炸;要经常检查火区附近的瓦斯,防止引发爆炸。

(2)惰气灭火是把不参与燃烧反应的惰性气体利用一定的动力送入火区,使火区的氧含量降到抑燃值以下,从而抑制可燃物的燃烧和爆炸。最常用的惰性气体是氮气。当不能接近火源或用直接灭火方法具有很大危险或不能获得应有效果时,可用惰气灭火。惰气灭火的优点是既能使火区气体惰化,又能抑制瓦斯涌出,在火区内的抢险和恢复工作也很安全,迅速,设备损坏率小;惰性气体的缺点是火势强,灭火时间长且易复燃。其冷却火源的作用比水要小。

(3)二氧化碳是一种窒息必气体,无助燃和自燃性,注入火区后,能起到降低氧含量,抑制燃烧和爆炸的作用。

(4)干粉有冷却、窒息、隔绝,切断燃烧的化学作用和产生冲击力,打乱燃烧物的位置使其熄灭的物理作用。因此也是井下灭火的较好物质。

(5)高倍数泡沫能隔绝火源并覆盖燃烧物,产生水蒸气而大量吸热,阻止火场的热传异、热对流和热辐射的作用,其灭火威力大,速度快,因而也被广泛应于扑灭井下火灾。

(6)隔绝灭火法是在通向火区的巷道中构筑密闭墙,断绝火区的供氧源,使火区中的氧含量逐渐减少,二氧化碳含量逐渐增高,使火灾自行熄灭。这种方法适用于难以接近火源,不能直接灭火或者直接灭火无效时。采用隔绝法灭火的密闭材料,取材广泛易于就地解决,便于建造也便于启封。

(7)注浆防灭火是一种简单的综合灭火方法,即利用地面和井下的高差产生的压力,加上泥浆本身的`压力,把事先搅拌好的泥浆注入火区,以达到灭火的目的。注浆灭火兼有直接灭火和隔绝灭火的优点,取材方便,经济有效,因而被普遍使用。

(8)均压通风灭火是通过改变通风系统的压力分布,降低漏风风路两端的风压差以减少漏风,通过降低火区供氧量来加速火区熄灭,均压通风灭火适用于火源位置不明确,人员难以接近,采用直接灭火较困难的场合。

(9)、分段启封直接灭火是救护队经常采用的灭火方法,当火源范围大,蔓延速度快而被封闭了的火区火势减弱之后,可采用逐段启封直灭火的方法。

十、发生井下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路线

当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各作业地点的人员必须沿进风巷道向外撤至安全地点,不得往回风巷道撤离人员。

十一、矿井火灾事故应急设备与设施的管理

1、在井下各机电硐室进风侧巷道中设置灭火器和灭火沙、钢铲,灭火器必须专人进行管理,灭火器失效的要及时进行填充,电工和通风队的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灭火器的气压情况,气压不足的要及时取出井外由专业部门进行充气增压,保证灭火器随时能正常使用,以便达到随时灭火的目的。灭火器上的开关销子不得有人随取掉。

2、各机电硐室必须要备有灭火沙,灭火沙的数量不得少于一立米,保持随时备用,灭火沙不得挪作它用。灭火沙要用口袋装好,保证随时用来灭火。

3、加强消防灭火及防尘水管的管理,防尘水管可以兼作灭火水管,井下防灭火水管(防尘水管)应每50米设置一个三通接头,保证随时都能接上水管进行洒水防尘或防灭火。消防灭火(防尘水管)的水压水量必须符合井下的消防灭火及防尘的要求,水质要符合要求。通风队要加强防灭火(防尘)水管的管理,发现漏水的管道要及时修复,保证水管畅通。(电气火灾不得用水直接灭火)

4、在地面保管室要有备用的高压喷水枪,必要时采用喷水枪灭火。

十二、井下火灾事故的报警程序

当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在能够直接灭火时尽可能采取直接灭火,在不能及时灭火时,要及时报告井下就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采取措施进行灭火,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能及时进行灭火时,要及时撤除受火灾威胁地点的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同时要报告矿长或工程师采取措施进行灭火。

报告程序:火灾地点的作业人员报告就近的管理人员 井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矿长或工程师 报告矿长或主管部门。

报警信号:当井下各作业地点发现有不正常的烟雾时首先要想到井下发生了火灾事故,必须及时想办法撤除人员。作业地点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切断电源后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查明火灾发生的具体情况。

报警电话:地面值班电话要让井下职工都应知道,当井下发生任何灾害时以便任何人报警。在值班室必须有有关部门的联系电话。

煤管所的电话是:

煤矿矿长秦紹崇电话:

煤矿技术负责人电话:

十三、井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防灭火工作的责任

井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随时都有防灭火的意识,要采取积极防止火灾的措施,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加强对井下易燃物品的管理,特别是加强对井下电气设备的失爆管理和爆炸物品的管理。特别是在进行爆破作业时,不得用煤粉或炸药纸当炮泥使用,井下作业必须杜绝明火明电,当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必须积极主动想办法进行灭火,不得拖延,更不得让事故扩大。井下灭火重在于一个“早”字。

十四、防灭火指挥系统

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当地面值班室接到报告后必须及时报告矿长或工程师即时组织进行火灾事故的抢险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的成员必须立即赶到矿上参加抢险。抢险时必须在矿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不得盲目灭火。严格按灭火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灭火。工程师及时提供防灭火管道布置图。抢险时尽可能利用现有的灭火设施设备进行直接灭火。

火灾事故后,在井下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清点各作业地点的作业人员,集合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按统一避灾路线进行紧急撤离。

搜救程序:只有经过培训和指定的人员才可参加搜救工作。搜救人员必须沿进风方向进行搜救,在进行灾区人员搜救时,抢险人员必须佩戴氧气呼吸器,否则不得进入火灾区域。

火灾发生时应及时切断受威胁地点的电气设备的电源,设备操作员应采用就近的灭火设备进行直接灭,灭火要防止烟尘反向。严格控制风流方向。

十五、火灾事故消除后恢复生产。

火灾事故后要及时朴灭余火,防止瓦斯燃烧或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彻底用水冲洗发生火灾的巷道,恢复生产前要由矿长邓全林组织人员认真检查井下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的整改,特别是电气失爆、爆炸物品的管理,明电明火的管理,机电设备的管理。补充完善防灭火措施,完善消防灭火管道,防止火灾事故的再次发生。

矿山建设应急预案 篇9

为有效防治我村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编制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南平市、武夷山市的部署,结合××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工作组:在乡镇政府防灾抢险指挥部的领导下,村成立应急工作组,组长由×××(村主任或村书记)担任,成员有×××(村两委、各村民小组组长和国土资源协管员)。应急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向村民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基本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各项措施;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

职责分工:

(1)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负责向村民公布本预案。

(2)民兵营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地质灾害临灾抢险、排险。抢险小分队由×××组成。

(3)村国土资源协管员:负责发布本村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监督监测点监测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人做好监测和巡查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点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村民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村民小组范围地质灾害点监测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地质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各村根据实际进行分工。

2、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村两委、村民小组长、基于民兵和受影响的村民分别组成村(组)级巡查小组。巡查范围见村(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表。

二、防灾抢险

1、汛期值班人员表

值班人姓名

电话

值班人姓名

电话

注:值班采取一人一班制,具体以当时安排为准。

2、地质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见附表一、二]。

3、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本村遇大雨以上强降雨和接上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密地质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特别是要加强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房前屋后大于25°以上的土质斜坡、沟口及沟边低洼地带的巡查、排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地质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4、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4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量测、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地质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加密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村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5、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村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三、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村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村民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地质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村民的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地质灾害点“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位;地质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村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村民小组购锣一面、锣锤一把、雨衣一套、手电一把、应急灯一盏、铲两把(具体数量由村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专人)保管。

社区在街道办事处防灾抢险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社区应急工作组,并按本提纲制定相应预案。

矿山建设应急预案 篇10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降低事故危害后果,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并在《永宁县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的框架下,制定本预案。

一、事故灾难辨识

露天违规掏采,山体滑坡、坍塌,运矿车辆违章载人、严重超载都有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潜在危险。

二、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应急救援范围为:发生在本县境内,一次死伤亡3人及以上,虽无人员伤亡但其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及以上;其他性质严重、危险及影响重大的各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三、应急处理原则

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处理遵循的原则有:预防为主、区域防范、分级管理、紧急处置原则;政府统一领导指挥,部门各自分工负责,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紧急抢救、安全抢救、以及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四、非煤矿山基本情况

我县境内现有非煤矿山企业4家,分布在贺兰山东麓,以露天开采砂石料为主。

五、应急反应及预案启动程序

(一)报告程序

事故单位在发生事故的的第一时间,向就近医院、120急救中心、县应急指挥中心和主管部门报告情况。报告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事故类型(坍塌、车祸、物体打击等)等。

县政府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察明情况、实施救援,并向县指挥中心报告情况。

(二)救援程序

1、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向应急救援总指挥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研究决定启动《预案》,并指派应急救援现场总指挥,调集车辆和救援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性质,作出明确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布置救援任务。

4、各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6、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7、卫生部门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及时抢救伤员,保障救护所需药品和器材的.供应。

8、物资供应组应当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运输和提供特种装备。

9、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决定应妥善保护的区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开展事故调查和救援工作。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县政府成立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名单附后),指挥中心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设办公室,县安监局局长路旭东任办公室主任,电话:8021879,8011879。

指挥中心职责: 负责落实应急救援领导及组织系统;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指定现场救援总指挥;指挥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督促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的落实。 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 制定、修订全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对非煤矿山企业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检查配备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应急救援总指挥职责: 指挥协调应急救援的组织和人员按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和方案展开工作。

应急救援成员单位职责

(一)公安部门: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受伤人员营救、危险控制、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维护。

(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制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组织事故后现场的保护;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勘察、地质灾害及非煤矿山事故救援工作,提供相应技术、设备、资料支持。

(四)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和药品,抢救受伤人员。

(五)交通部门:负责组织运输车辆,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设备、器材及物资。

(六)发改部门:负责组织抢险物资供应,组织恢复生产。

(七)民政部门: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发放。

(八) 县检察院:按照规定和上级安排参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对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县监察局:参与配合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通报责任事故处理情况。

(十)县总工会:参与配合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工伤事故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监督检查工伤事故处理、社会保险情况。

(十二)财政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七、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每两年修订一次。

(二)本预案的启用和救援工作的结束,由指挥中心决定。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非煤矿山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县武警中队是非煤矿山安全事故抢险和保卫的重要力量。

(四)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成员单位领导应按时限、地点及时赶赴现场,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参与救援。

(五)应急救援人员必须忠于职守,高度负责,对救援组织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

矿山建设应急预案 篇11

1、总则

1.1目的

为了规范和强化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对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和管理,提高应对各种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及时有效地开展矿山安全生产较重特大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矿区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的法律和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1.2基本原则

1.2.1以人为本。把保障矿区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矿山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2.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1.2.3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的有效机制。

1.2.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要充分依靠和发挥矿山救援队伍在处置矿山安全生产事故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法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章,国务院办公厅《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北海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非煤矿山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成立北海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分指挥部

按照“精干、统一、高效”原则,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成立北海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分指挥部,根据北海市应急总指挥部的授权,全面领导、组织和指挥我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长:北海市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北海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秘书长

北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北海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北海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北海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北海市卫生局局长

北海市财政局局长

北海市监察局局长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北海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队长

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分管副主任

北海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

北海市总工会分管副主席

2.1.2北海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

研究制定北海市矿山应急工作重大决策;直接组织指挥全市范围内矿山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北海市矿山应急重要项目建设;总结全市矿山应急工作。

2.1.3北海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承接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请示指挥长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领导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联系电话:xxxxxxxxxx

市安监局:负责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县、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习;建立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联系电话:xxxxxxxxxx

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必要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联系电话:xxxxxxxxxx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查处、取缔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非法采矿行为,维护全市正常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秩序。参与矿山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联系电话:xxxxxxxxxx

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的安全监督职责。负责建筑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审工作。

联系电话:xxxxxxxxxx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联系电话:xxxxxxxxxx

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联系电话:xxxxxxxxxx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负责制定灭火应急救援预案。负责事故现场火灾扑救,控制易燃、易爆物质,组织伤员的搜救和人员疏散工作。

联系电话:xxxxxxxxxx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联系电话:xxxxxxxxxx

市工信委:负责协调调运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救灾物资和设备,协调电力、供水、电信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供电、供水、通信等保障工作,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电话:xxxxxxxxxx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救灾物资,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联系电话:xxxxxxxxxx

2.1.4北海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矿山应急办公室,机构设在北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海市矿山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执行北海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收集、研究矿山安全生产事故信息,预测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较重特大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2.1.5北海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设矿山应急专家组,其成员主要是矿山应急处置专家。专家组由北海市矿山应急办公室协调管理。

矿山应急专家组主要职责:为北海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提供矿山应急方面的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和技术保障;根据指挥部要求,参与矿山应急监测、预警、响应、保障、善后处置等工作。

2.1.6北海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指挥部由设县(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有关应急救援队伍、事故责任单位的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

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根据北海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做好人员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尽快恢复当地正常秩序;及时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分指挥部,并通报市应急办公室。

2.2应急联动机制

矿山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根据北海市矿山应急办公室要求,有关矿山救护队伍、有关矿山事故医疗救援单位,迅速参加北海市较重特大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相关救援物资储备单位应及时调拨物资支援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3、矿山危险和救援资源分析

3.1危险目标的确定

地下开采的石膏矿,其主要危险为透水、冒顶、放炮、中毒等;露天矿山主要危险为坍塌。

3.2危险性分析

我市合浦县境内星岛湖乡的石膏矿和公馆—闸口—白沙露天开采石场。

3.3救援资源分析

3.3.1矿山救护。自治区共有11支专业矿山救护队伍,分别为广西矿山救援大队华锡中队、合山中队、右江中队、百色中队、钦州中队、贺州中队、河池中队、南宁中队、桂林中队、贵港中队和崇左中队。河池中队、贺州中队和桂林中队为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协助筹建,其余8支队伍均为矿山企业组建,11支队伍在地域分布上基本合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钦州中队主要负责北海等市的'矿山救援(负责人:潘能越,电话:0777-3213022)。

3.3.2医疗与卫生。中小矿山企业的急救依赖就近社会医疗单位,北海市急救中心120和北海市人民医院。对中毒等矿山事故,必须依靠广西中毒急救中心,中毒急救中心电话:0771--5324XXX。

3.3.3救援物资。目前我市无大型矿山救援物资储备单位,救援物资的储备以各矿山为主储备。

4、预警预防机制

4.1事故监测

4.1.1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督促矿山企业建立和完善矿山重大事故隐患监测管理体系,并确保监测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

4.2预警行动

4.2.1市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北海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接到可能导致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应及时上报市委办、市府办,并抄送市应急办。市矿山应急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3信息报告

4.3.1一旦发现可能诱发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因素或发现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时,监测部门、知情单位或个人、事件发生单位要立即将有关信息报告事件所在地政府应急办公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民有义务通过110、119、120、122等报警电话和其他各种途径,迅速报告和反映矿山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矿山企业可直接向就近的矿山救护队伍请求支援。

4.3.2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逐级报告上一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较大(Ⅲ级)事故逐级上报至自治区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一般(Ⅳ级)事故上报至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4.3.3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3.4北海市安监局在接到矿山安全生产较重特大事故报告后,在2个小时内要向北海市委、政府值班室和自治区安监局值班室报告。情况特别紧急或者重大时,可以越级上报。

北海市矿山应急办、事故报告:XXXXXXXXXXX(传真)

5、应急响应

5.1启动预案等级

5.1.1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分四级

特别重大(Ⅰ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Ⅱ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Ⅲ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Ⅳ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1.2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级别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由市应急指挥部启动本市矿山应急救援预案外,并及时上报国务院应急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办请求启动上级救援预案。

5.1.3较大(Ⅲ级)级别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由市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市矿山应急预案启动。

5.1.4一般(Ⅳ级)级别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由事故所在地县(区)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县(区)矿山应急预案启动。

5.1.5一旦因技术或救援力量等原因造成矿山较重特大事故无法处置时,市矿山应急办立即向相邻市、自治区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5.2较重特大事故基本响应程序

5.2.1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矿山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召集相关部门和专家对事故进行综合评估,判明确需启动预案时,决定启动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请求武警队和有关部门组织支援,请矿山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开展抢救工作。

5.2.2矿山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单位和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

5.2.3市各职能部门接到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命令后,实施相关应急处置行动。

5.2.4需要疏散、转移矿山事故发生地周边群众的,由事故所在地县、乡人民政府负责群众疏散和安置。

5.3较重特大事故现场指挥与协调

5.3.1矿山较重特大事故现场指挥部由设县(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有关应急救援队伍、事故责任单位的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指挥长一般由县(区)长担任,指挥长全权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并承担相应责任。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部指挥调遣。

5.3.2对矿山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市矿山应急专家组要迅速对矿山安全生产事故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提出处置方案和建议,供现场指挥部和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决策参考。

5.3.3指挥部下设8个组:

井下现场指挥组,设在井下救护基地,由矿山救护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指挥井下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突发灾变。

抢险救灾组,由矿山救护队、事故单位和应急救援指挥部紧急调集的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技术专家组,由有关技术专家和事故单位技术负责人组成,主要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物资供应组,由当地政府或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主要保证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警戒保卫组,由市公安局和当地公安部门为主组成,主要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交通等工作。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和当地或事故单位的医疗机构组成,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

后勤保障组,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组成,主要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牵头,市民政局、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和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5.4新闻报道

5.4.1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宣传报道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3]22号)规定。

5.4.2发生较重特大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时,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规定,负责对矿山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各媒体活动实施管理、协调和指导。

5.4.3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应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矿山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信息、采取的应急措施、救援工作的情况、存在的困难、介绍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5.5应急结束

下列情况,由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一是矿山较重特大事故遇险遇难人员已全部救出;二是虽经全力救援,遇险遇难人员仍然无法救出,但经专家论证,遇险人员已无生还可能。

6、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6.1.1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做好有关人员的安置、救济、抚恤,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灾后重建,现场清理与处置等工作。

6.1.2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负责做好遇险遇难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6.1.3市应急办会同市有关部门对在应急过程中紧急征(调)用的物资、设备等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予以归还或补偿。

6.2调查

6.2.1一次死亡1~2人事故由事故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一次死亡3~9人事故由设市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事故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大事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组织调查。

6.2.2矿山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应当配合调查组开展事件调查,并做好自身调查和事件隐患整改工作。

7、应急保障

7.1信息保障

7.1.1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市矿山应急办公室应当及时准确向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提供抢险救援装备、队伍、交通、医疗卫生、物资、资金、专家数据和现场处置等信息。

7.1.2市矿山应急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建立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预测、预警、应急保障等基础数据库。

7.1.3市矿山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信息的综合集成,定期向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提供咨询建议。

7.2应急队伍及装备保障

7.2.1矿山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建立矿山救援队伍或与自治区矿山救援大队各中队签订服务协议,保证有矿山救护队伍为矿山企业服务。

7.2.2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储存环境、条件应当符合安全存放、方便调用的要求。严格执行调用登记制度和补充更新制度。

7.3资金保障

矿山较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及处置费用由发生事故的企业支付。企业暂无能力支付时,可从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储备金中暂支。

8、宣传、培训和演习

8.1公众宣传教育

8.1.1各级人民政府应向社会公布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增强公众参与意识。向社会公布应急报警电话。

8.1.2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知识和技能教育。

8.2培训

8.2.1市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级政府矿山主管部门领导及矿山企业领导干部进行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培训,提高各级领导指挥、协调、处置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

8.2.2市安监局会同各部门组织应急管理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的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培训,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技能水平。

8.2.3各级政府应急办公室按照分级管理、逐级培训的原则,每年开展1~2次的专业技能和综合处置能力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不断提高救援人员的快速应急救援能力。

8.3演习

8.3.1矿山企业要组织开展应急演习,提高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及时发现和解决演习中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9、附件

9.1预案管理

9.1.1市应急办公室是本级人民政府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部门,具体管理工作由市矿山应急办负责。

9.1.2市矿山较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是市突发共事件总体预案的专项预案,由市人民政府一并审定。

9.1.3市矿山较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修订、完善,由市安监局具体负责。但每一次较重或者重大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都要对市矿山较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及时进行重新评估,及时进行修改、更新和提高。

9.2预案实施的监督检查与奖惩

9.2.1市矿山较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过程,接受市人民政府的监督检查。

9.2.2预案执行情况的奖励与惩罚按相应的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市安监局负责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9.3制定与解释

9.3.1本预案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订和解释。

9.3.2县(区)人民政府参照本应急预案制定本级政府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9.3.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矿山建设应急预案 篇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冬季“三防”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矿生产实际,特制订《冬季“三防”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二条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有效,救人第一”的方针,对矿井发生的冬季三防事故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 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造成如下事故,火灾 结冰 煤气中毒等。

第二章应急救援体系

第四条 为加强对雨季三防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矿成立冬季三防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冬季三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调度室,xxx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24小时值班,并有一名矿领导带班。

第五条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和完善冬季三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检查指导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统一协调指导冬季三防抢险救灾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调动多方面力量快速有效处理事故,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2、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对抢险救灾方案进行决策指导,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进行裁决和紧急处理。

3、及时协调解决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和救援队伍。

4、对各有关部门、施工队的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应急经费、信息传递、事故善后处理、伤员医疗救护、矿井秩序维护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冬季三防事故应急救援知识普及教育,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6、督促有关部门提高应对冬季三防事故的防范能力,按期组织冬季四防应急救援演习。

第六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冬季三防通信联络工作,及时传达领导小组抢险救灾命令,并负责监督落实;

2、及时调度三防事故现场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并向领导小组和集团公司汇报。

3、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抢险救灾的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第七条 为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科学、高效、紧张有序、抢险救援物资及时供应和矿区稳定,成立 煤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技术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协调组。

一、技术组

组长:

成员:

下设四个专业组

1、采掘组:

2、一通三防组:

3、防治水组:?

4、机电运输组:?

技术组职责

1、参加现场抢救并制定现场抢救技术方案,对抢险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为领导小组和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协助事故单位正确辩识重大事故隐患,对隐患整改提供技术指导。

3、参与事故鉴定和事故调查。

二、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三、善后处理组

组长:

成员:

善后处理组职责:

协调各方面关系,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四、协调组:

组长:

成员:

协调组职责:

1、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2、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按照规定通报事故情况。

第八条 公司应冬季三防急救援预案启动时,在本公司调度室立即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迅速开展事故抢救工作。

第九条? 指挥长、各专业组、现场指挥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履行职责,做到规范动作,指挥顺畅。

各专业组是指挥部的参谋和执行工作机构,提出初步方案或意见,在指挥部领导下全过程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现场指挥员负责实施救灾方案,执行救灾命令,定时向指挥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当方案和命令不适应现场情况时,现场指挥员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提出建议,指挥部修订方案后,组织实施;当现场出现紧急情况需要避险时,现场指挥员有权临机处置,事后向指挥部汇报。

第三章 应急救援措施保障

第十条 矿井必须预留20-50万元应急救援经费,并储备足够数量的支护材料及其它备用品、备件和小型移动压风机。

第十一条 各采区主要斜巷、各采掘巷道入口及交岔点必须设置规范、醒目的避灾路线指示标志,指明安全出口方向。

第十二条 充灯房、井口考勤室必须严格按照《入井考勤制度》的规定,快捷、准确地对出入井人员登记和清点。

第十三条 应急救援办公室(调度室)必须备有符合井下生产实际情况的图纸、资料。

第十四条 指挥部应当根据灾区位置、灾变范围、事故类别及通风、运输条件等确定井下急救站位置。急救站内应有负责人、救护医疗人员以及卧具、保暖、挡风设施、医疗器材和药品。

第十五条 指挥部应当合理安排现场抢险救援力量,保持队伍精干,尽可能减少进入灾区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在5分钟内通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和有关成员,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性质和受害程度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第十六条 预案启动时,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度室),成立以矿长为指挥长的抢险救灾指挥部,迅速开展事故抢救工作,采取措施确保抢险工作顺利进行和矿区稳定。有关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第四章 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

第十七条 我矿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应急救援预案实行逐级启动,一旦发生事故,先启动我矿应急救援预案,情况紧急时向矿山救护队请求支援。

第十八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在5分钟内通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和有关成员,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性质和受害程度研究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第十九条 预案启动时,迅速成立以矿长为指挥长的抢险救灾指挥部,开展事故抢救工作,有关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第二十条 预案启动时,必须有1名领导小组副组长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在30分钟以内报集团公司,并汇报详细内容。

包括:

1、发生事故的区队、时间、地点;

2、事故类型;

3、事故涉及范围,人员遇险情况;

4、事故原因初步判断;

5、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

6、发生事故前事故地点通风、供电、有害气体等情况。事故情况一时难以弄清时,首先报告事故简要情况。

第五章 指挥与决策

第二十一条 领导小组、指挥部在确定抢险救灾方案时,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充分估计各种不确定因素,尽可能制定多套营救遇险人员的技术方案和路线,防止单一方案受阻,延误救援时机。

第二十二条 井下发生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下表要求通知有关人员,了解查询有关情况,做出分析判断,下达或传达有关决定与命令。

矿山建设应急预案 篇13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理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防火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镇情概述

xx镇位于xx省xx县东北25公里处,东与澄城县尧头镇接壤,南与孙镇相连,西、北与白水县西固镇毗邻。近年来林业发展迅速,西部大开发后积极响应“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号召,xx镇先后实施了“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等国家大型林业工程,绿化面积进一步扩大,杂林木资源丰富,树种以刺槐、油松、杨树为主,截止xx年底,退耕还林(草)面积达26500亩,天然保护林1460亩。

三、森林防火期

xx镇森林防火期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四、森林防火指挥系统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发生深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xx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

3、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4、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x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森林防火办公室设在镇经济综合服务站,由雷建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防火信息的接受,对防火信息按上级要求做到及时通知、传达、记录。对发生的火情、火灾报警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在第一时间通知x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

五、森林火灾预防

(一)强化宣传教育

镇村两级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明白纸、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加强宣传、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烧荒、炼地等野外用火,也可采取口头打招呼等形式,大力向群众开展宣教,使防火意识深入人心。

(二)加强队伍建设

1、护林队伍建设。xx镇生态护林员负责辖区内的日常看护、巡查工作,各村在森林防火戒严期,要对重点林区野外用火专职进行看护。

2、扑火专业队建设。镇政府成立由机关干部为主的3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各村也要成立(10-15)人的森林防火抢险队。要按照要求,做到组织、机具、通讯、车辆的

落实,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集中管理、培训、演练,随时应对突发森林火灾。

3、巡逻队的建设。各村的护林队员要做好值班巡查工作,24小时坚守岗位,对火灾易发地区,要采取巡回、滚动式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1、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炼地、焚烧枯枝杂草、野炊、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在进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设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标志牌,对违规用火者要依法予以严惩,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2、森林防火戒严期内,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别是重点林区、坟地、公路两侧等人员集中的区域和部位,要增派看护人员,增加巡逻密度,查处、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3、严格监督考核机制,镇政府将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全镇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并与村主要干部领导工作挂钩,同时要求各村对村级两委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以此加强全镇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的落实。

4、要突出重点实施分类管理。“重点”即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指:进入森林防火期,天气持续无雨,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的时段;冬至、春节、清明等节日,早上8点至晚上8点。重点区域指:田边、路边、山边、果园边、公墓区等。重点人群指:老、弱、病、残、痴、呆和未成年人及外来乞讨人员。进入防火期后,对重点时段实施重点安排,重点管理;对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巡查;对重点人群及公墓区全面摸排,建立档案,明确监护人和村联系人,实行镇、村、监护人三级监管。

六、火情报告及接警程序

1、森林防火期内各村24小时昼夜值班和巡查,发现火情必须立即向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

2、各护林员在巡逻、看守中发现火情必须及时报告森林防火办公室。

3、森林防火办公室接警时,认真填写《火情登记簿》,内容有:报警单位、报警人、报警时间、起火地点、火情种类等。

4、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及值班领导报告,并按领导指示进行调度上报。

七、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x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扑火队伍进行科学扑救,要做到集合迅速、武装齐备、组织有序、指挥有力、扑救科学,确保人员和其他财产的安全,减少损失。

1、森林防火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领导报告,同时通知机关应急队立即到机关院内集合待命。

2、x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接到火警报告后,要立即指挥扑救工作,组织机关应急队队员立即赶赴火灾现场,了解火情,及时向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汇报火情。

3、如一般的火情,可组织力量扑灭时,机关应急队不编队立即一起出发,及时赶到火场组织护林员进行扑救。

4、如火势较大,一时无法扑灭时,机关应急队立即赶到火场,按照x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的命令,按编队到达火场,组织护林员控制火势的蔓延。森林防火办公室通知机关其他人员(妇女、儿童除外)及时赶往火场参加扑救,并联系各村的扑火队伍进行支援。

5、扑火人员必须带齐装备集合,机关应急队人员接到通知后,在机关大院10分钟内集合完毕,立即赶到火灾现场第一时间进行扑火。

6、扑火人员要注意安全,服从指挥,不得耽误,不得临阵逃脱,不得擅自主张实施扑救。

八、火场清理及善后工作

1、明火扑灭后,各扑火队带队领导要及时清点扑火队的人员,并向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同时组织人员清理火场。

2、火灾扑灭后,要安排足够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昼夜留守,留守时间为1天,经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同意留守人员方可撤离,以防死灰复燃。

预防火灾应急预案火灾事故预防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在火灾严重威胁着人的生命和单位或个人财产时,要本着人的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必须做到优先救人和保证抢险救灾及灭火人员自身人身安全。

矿山建设应急预案 篇14

一、预案概述

煤矿应急预案是针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制定的一系列应对措施和行动指南。它涵盖了从预防、准备、响应到恢复的全过程,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影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煤矿应建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抢险队、医疗救护队、物资保障组等机构,明确各自职责,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煤矿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工作,监督各应急机构和人员的履职情况。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接收、处理、传递应急信息,协调各应急机构之间的'配合和联动,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抢险队:负责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包括搜救被困人员、控制事故蔓延、消除事故隐患等。

医疗救护队:负责现场医疗救护工作,包括伤员救治、转运、疾病预防等。

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和保障工作,确保应急物资及时、足额、有效供应。

三、应急资源准备

煤矿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应急资源,包括人员、物资、设备、资金等。同时,应建立应急资源信息库,实现应急资源的快速调配和共享。

四、应急响应流程

煤矿应急预案中应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包括信息报告、应急启动、现场处置、善后处理等环节。

信息报告:当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人员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启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各应急机构做好应急准备。

现场处置:各应急机构按照预案要求,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化。

善后处理:事故处理完毕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总结,完善应急预案和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培训与演练

煤矿应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培训内容应包括事故逃生、救援、使用应急设施等方面的知识;演练时应设置不同类型的事故场景,测试矿工和救援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六、信息发布与沟通

煤矿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发布和沟通机制,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事故信息和救援进展情况,消除社会恐慌和不良影响。同时,应加强与媒体、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争取支持和理解。

七、持续改进与完善

煤矿应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修订,根据实际情况和事故案例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和优化应急预案内容和措施。同时,应加强与其他煤矿企业的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提高煤矿应急管理水平和能力。

矿山建设应急预案 篇15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处置应急能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快捷的组成森林防火措施体系和扑灭山火,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森林火灾

1.加强领导。建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镇长,各责任区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并划分责任区,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实贯彻领导带班,责任到人的预防方针。

2.广泛宣传。利用会议、标语、电视、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严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断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3.准备必要的扑火物资。配足配齐铁铲、砍刀、锄头等工具,为扑火提供物资保障。

4.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组必须落实村级专职、兼职森林防火巡山员制度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确保山有人护,火有人管。防火期内,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并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按照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我镇各部门要逗硬落实防火措施,立即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加大巡山护林和检查督促力度,切实整改火险隐患;加强林区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点防范区域内的'枯枝落叶和杂草,严禁在林区乱扔烟头、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别是在春节、清明节期间要倡导文明扫墓祭祖。对工作不落实、对火情不作为、殆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政府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传达

凡我镇工作人员从各方面获悉森林火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镇政府,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四、彻底清理,不留隐患

火场清理的三项要求:一是要动态清理,不留盲区;二是要巡查指导,不留空档;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严守细看,防止复燃

看守火场的四种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干,责任到人;二是全线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迹地巡查,纵深到边;四是居高瞭望,流动巡护。

矿山建设应急预案 篇16

为有效处置我镇辖区内发生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辖区内从事矿产资源(除煤矿外)开采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死亡1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适用本专项预案。

二、监管与预报

(一)监管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

监管机构由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安委会)监管,各非煤矿山生产经营企业设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报告员,形成镇、企业二级监管网络。镇安委会应按上级下达的监管任务以及实际情况按时完成监管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管报告。

(二)监管种类

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地下开采矿石、露天采石、采土、采砂矿(场)、爆炸、坍塌等。

(三)监管方式

镇安委会对所辖区域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情况进行经常性巡查监管,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监管;各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报告员负责所在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镇安委会办公室。

(四)监管结果处理和预报

镇安委会要对有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分析并对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及时上报预测报告。

三、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镇安委会应立即做出反应,组织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并实施抢险救灾,维护社会安定。

(一)应急反应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镇安委会应立即上报镇政府、区安委会办公室,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速报制度要求的内容和程序及时上报。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接警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发生时,都应立即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指挥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对灾情、灾害做出判断并及时上报应急指挥机构。

(二)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发生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后,镇安委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组织;组织非煤矿山职工进行自救互救;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电力保障、后勤保障、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在应急过程中,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工作结束。

四、工作原则

(一)应急救援,以人为本。要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和强化抢险手段,科学、迅速组织应急救援,把人员伤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要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实况,在专家指导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抢险救援安全措施,组织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灾害程度,做好抢救受伤人员、运送救灾物资和设备、疏散人员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五、预案启动程序

非煤矿山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分别向镇政府、区安委会办公室等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并立即启动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六、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

天门镇安委会成立镇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贸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经贸委办公室主任兼任。(指挥部电话: )。

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工业的副镇长、经贸委主任、共同担任,成员由经贸委、财政所、社事委、派出所、卫生院、安监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2、职责分工

(1)镇安监所负责全镇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综合协调、组织管理;与上级主管部门紧急联系,迅速组织赶赴事故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和领导针对事故类别和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抢险方案及防止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镇派出所负责抽调警力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封闭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员,确保道路畅通和抢险救护车辆有序进出;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防止并处理事故现场出现的突发事件;

(3)镇卫生院负责联系、安排区急救中心和医院,组织急救车辆、医疗器械和医护人员,提供急救所需药品;事故现场伤员抢救;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

(4)镇财审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

(5)镇工会、镇社事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6)镇供电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供电的应急处置。

(7)镇矿山救护队负责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3、通讯联络

镇党委办公室: 镇政府办公室:

镇安委会办公室: 安监所办公室:8314059

镇卫生院

(二)资金和物资保障

镇政府设立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应急需要。指挥部应指定有关单位做好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物资储备,资金由镇财政解决。

七、事故预防和监督管理机制

(一)非煤矿山企业对事故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非煤矿山企业对已确定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要指定专门人员和机构负责管理,并认真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掌握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了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搞好现场安全管理;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严禁违规作业;

3、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一旦出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充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预案演习。

(二)搞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镇安委会要督促有关企业,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要根据演习中发现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检查、修订和完善。

八、相关要求

(一)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镇安委会负责制定,并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和完善和国家、省、市、县的要求及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存在的问题或出现的新的情况,及时做进一步修订、补充、完善,经审定后报镇政府备案。

(二)对在实施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奖励;对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失职、渎职的,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预报。

(四)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的态势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五)本预案由镇安委会负责解释。

(六)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来源:http://www.pzw66.com/p/38032.html